2024年12月12日★★,州人民检察院向州市场监管局提出检察建议,建议其依法对液化石油气经营者的充装活动履行监督职责,推动诚信经营。
收到检察建议后,州市场监管部门雷霆出击★,在全州多个站点开展专项检查,查实了抽残★、收费等方面的问题。州市场监管局要求液化气站更新抽残设施设备,建立规范可查的抽残台账,定期对员工进行抽残实操培训★★。同时★,要制定抽检计划★★,包括液化石油气的纯度、杂质含量等指标,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公示★,接受社会监督。
州市场监管局还创新推出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,将各充装站点全部接入“阳光充装★★”监管平台,在“一瓶一码”数字身份证加入单次实际充装量等信息★★,用户扫码即可知晓单次实际充装量★★★,构建起从充装站到灶台端的全链条追溯体系。
检察官先后到恩施★★、利川等县市开展实地调查,并委托重庆、山东等地的专业检测公司对气体质量进行检测★★★,发现气体质量没有问题★★。随后,检察官改变调查思路,在部分充装站点进行长时间调查★★,通过实地查看充装流程、询问经营者,发现部分充装站点存在违规问题★★:未有效实施残液(残气)处理;抽残设备老化★★★、功能不全★★;抽残操作人员业务生疏★★;收费方式不统一,存在多种计量收费标准★★★。这些违规问题★,直接或间接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★。
“感觉现在液化气越来越不耐用,是不是质量有问题?★★★”2024年10月★,一条群众举报线索牵动着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心★★。事关千家万户的★★“灶台民生”★★,州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。
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★,部分用户所购的液化石油气由配送人员送货上门,配送人员从充装站点以“公斤”计价购入液化石油气★,然后以“瓶”为单位售卖给用户,并隐瞒充装重量少于其出售重量的客观事实。在用户不知情的状况下★★,牟取非法利益,侵害了用户的合法利益。
恩施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胡军 通讯员万莞榕)“每个气瓶上都有一个二维码,只要拿起手机扫码,就能看到液化石油气的单次充装量。”2月17日,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。